凭证分录合并与摘要设置
由系统自动生成的凭证,用户可以对其设置分录合并、摘要信息。
1. 分录合并设置
分录合并设置应用于销售、采购、费用报销、收款和付款模块自动生成的凭证。系统提供两种凭证分录合并的方法。
1.1 科目和核算维度相同合并
只要科目和核算维度相同,不管描述是否相同,都将相同会计科目的分录进行合并;系统默认凭证分录按此法合并。
如下图所示,当销售单的商品默认的收入科目和核算维度一致时,即使描述不同,但在凭证上依然将两种商品的描述合并记录。
1.2 科目、摘要和核算维度相同合并
只有在科目、摘要和核算维度都相同的情况才进行合并,如科目相同但商品描述不同,分录不合并。
按照此法,由于两种商品的描述不同,所以在凭证上没有合并显示。
2. 摘要设置
用户可根据凭证摘要的显示要求,自行选择借方和贷方的摘要内容。 需要显示的摘要内容在前方勾选框打勾选择,反之则取消勾选。
注意:所有模块,借方和贷方分别至少勾选一个选项作为摘要内容。
如图所示,当选择摘要取值范围为单据类型、联系人、商品代码和描述时,凭证上的摘要就变成了“单据类型;联系人;商品编号1;描述1;商品编号2;描述2”,即“销售单;ABC(中国)有限公司;SV-PM-06;服务支持/按月;SV-HD-02;培训”。
3. 凭证编号设置
凭证最大位数可从3位选到9位,默认3位数。当用户的凭证数量较多时,可在此处调整凭证位数。调整后已经生成的凭证编号位数也会相应调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