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分收/付款
说明:
当业务单据携带跟踪项,在与银行进行勾兑的操作时,系统会同时根据与银行勾兑的采购/销售/报销单自动生成相关的收付款单。当勾兑的业务单据有多行明细时,由于每行都有跟踪项,若是部分收/付款,系统无法判定当前收付款是对应的业务单据的哪一行或哪几行。在标准的操作流程下,无法将收款与跟踪项直接对应。
例:假设应收款项需要按照项目跟踪,下图的销售单是2个项目的咨询服务费,若当月从该客户收到金额7150。
收入确认时,系统自动生成凭证
借:应收账款科帕林项目A 6000
应收账款科帕林项目B 6000
贷:主营业务收入 11320.76
应交税费 – 销项税 679.24
收到该张销售单部分金额时,按照通用的方法,直接将本张销售单和银行勾兑。但系统无法判断收到的部分金额如何与销售单的不同明细栏核销(明细栏有不同跟踪项),所以自动生成的收款单不会携带跟踪项。这张收款单对应凭证也不携带跟踪项,造成项目的应收账款无法定位到跟踪项。
这种情况下收款单对应的凭证为:
借:银行存款
贷:应收账款(没有跟踪项信息)
模块使用说明:销售,银行
推荐流程:
- 收款时通过手工匹配列表,创建相应的收款单。注意收款单上明确跟踪项信息
解释: 通过这种方式生成的收款单有跟踪项信息,对应生成凭证的往来科目也有跟踪项信息。
这种方式下生成的收款单对应的凭证为:
借:银行存款 7150
贷:应收账款项目A 6000
应收账款项目B 1150
- 将收款单和销售单进行核销